李耀祺曾經在香港和澳門顯赫一時,腐敗被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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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富豪李耀祺因為腐敗斂財的罪名,在海南省海口市法院裁決後,已經處死。
中國官方新華社說,李耀祺原是國營的香港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海國投有限公司董事長。
1991年至1997年間,李耀祺利用職務便利,借公司發行股票、實行股份制改造之機,以贈送股票、賺取土地差價款、領取獎金、補貼等形式,單獨或伙同他人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報道說,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星期一(29日)向今年68歲李耀祺宣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李耀祺隨後在海口被執行死刑。
法新社說,李耀祺原於2002年3月25日已經被判處死刑。
新華社說,1998年1月,港澳國際公司被中國有關方面接管,同時對李耀祺進行離任審計,發現截止1997年底,公司帳面虧損達12億多元港幣。9月6日,李耀祺被停職審查。
1999年1月,李耀祺因涉嫌貪污罪被海南省檢察機關刑事拘留,不久被逮捕。
李耀祺出生在廣州市郊的一個農民家庭,曾有過輝煌的經歷,擔任過廣東中山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委書記、廣東省旅遊局局長。1984年9月,李耀祺受中共中央指派擔任港澳工委常委、澳門分工委書記的重要職務。1987年,奉派到香港組建港澳國際公司。1990年11月至1998年1月,李耀祺出任港澳國際公司董事長,並兼任下屬多家公司的董事長,後改任公司顧問。
港澳國際公司是由中國直接管理的大型集團企業,1989年重組為全中資的股份公司後,投資工業開發、房地產、金融證券、旅遊服務、進出口貿易、交通、能源等產業,業務範圍遍及香港、澳門、廣東、海南、上海、福建等地。公司全盛時期資產逾100億元人民幣。
在香港,港澳國際公司的資產和規模位列中資公司前茅,曾經被列為香港中資公司"四大家"之一。
新華社報道,李耀祺不僅個人單獨或伙同他人先後貪污人民幣6148萬多元、港幣159萬多元,挪用公款港幣490萬元,私分國有資產人民幣414萬元,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7000多萬元,同時還造成港澳國際公司虧損33.2億元。2003年12月29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李耀祺在海口市被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此前,同案其他5名主要罪犯也被海口市中級法院分別判處死緩和有期徒刑3年至15年。
Link: 89.3 KPCC Southern California Public Radio
Source: B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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