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曉廬禁業主拆牆打通單位

曉廬禁業主拆牆打通單位 指結構牆屬公家 拆卸違公契

有投資者於07年,豪擲1.33億元購入東半山司徒拔道、由明星李嘉欣夫婿許晉亨家族中建企業發展的豪宅曉廬高層相連單位,冀打通分隔兩單位的結構牆,打造成7500呎超級豪宅,惟中建企業興訟,指結構牆屬公家,有關工程違反法例與大廈公契,要求高院頒令禁止業主拆牆及追討賠償。

案件昨日開審。原訴人為中建管理有限公司及 Highcliff Investment Ltd.,是曉廬的管理公司及發展商(現時仍持有該廈大量單位)。被告分別為輝田投資有限公司及穎投資有限公司。

07年1.3億購入 擬2億轉售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被告於07年共斥資6983萬及6397萬元購入涉案的53樓A及B室單位,面積分別3816及3676方呎,呎價1.83萬及1.74萬元。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兩被告公司的董事均為周志輝及譚麗平。據悉,兩被告公司乃由一家從事物業買賣的母公司控制,被告原欲打通單位,看準時機以2億元轉售,惟工程臨開始前被喊停,設計師被迫花4個月時間重新劃則,現時該兩個單位由母公司的高層入住。

原訴人在開案陳辭透露,大廈圖則已清楚列明,該幅長23呎長的牆屬結構牆,只可打通其中4呎作通道,而大廈公契亦表明,所有結構牆屬公眾地方,業主不得私下拆除。

被告稱獲屋宇署批准 反索償152萬

被告買入單位後,雖獲屋宇署批准拆牆,惟署方審核的標準是以結構安全,而非以公家或私人管有作考量,原訴人得悉後認為此舉違反《建築物管理條例》與大廈公契,在對方開始工程前入稟阻止。

被告則指稱,買入單位時已獲原訴一方首肯打通單位,事件令工程延誤4個月,故反向原訴人追討約152萬元損失。惟原告反駁指出,被告當時聲稱兩個單位分別會用作租出及自住,雙方從沒談及打通問題,稍後將傳召地產代理證明。

一名大型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人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近年幾乎所有大廈公契均列明,未經管業經理批准,不得更改樓宇結構或改變大廈外觀。他表示,若打通單位不影響外觀,例如沒有大門的外觀、沒有佔用公家地方、沒有影響結構、施工不會有危險,並取得屋宇署的批出圖則,管理公司會酌情批准。他稱,由於沒有個案的詳情,故難以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HCA440/08】
【明報專訊】(明報記者吳光熙、周偉強報道)